塵封電單車長期佔用泊位
巴素打爾古街居民投訴冀當局處理
【本報消息】有居民投訴指,內港巴素打爾古街近舊康樂館一火鍋店門外的電單車位,遭十多輛電單車長期佔用,該批車車身佈滿塵埃,相信已很久沒有開動,懷疑屬於附近車行所擁有,正等待出售。因此,希望當局作出處理。
自去年十月一日《道路交通法》實施後,因違例泊車屬於行政違法行為,車主收到“牛肉乾”後須按期繳交罰款,否則年底不可以為車輛繳納年度使用牌照稅,即表示車輛不可以再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本澳電單車位短缺已是不爭事實,一些車主為求將座駕泊於合法車位內,做出缺德行為,如“搬車黨”將他人的電單車從車位搬出馬路,再將自己座駕泊入車位。居民指出,該批電單車泊於上述地點的車位已經多個月,懷疑車輛屬於附近車行擁有,正等待出售,故長期佔用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