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馬匹數目上限
澳門賽馬會宣佈:由二○○八年五月二日(星期五)賽事日起,所有賽事(除錦標賽事或奬金為港幣六十八萬或以上之賽事)可讓最多馬匹參賽數目如下:
草地(所有途程)--最多十二匹參賽馬
沙地--最多十二匹參賽馬
沙地(一千三百米及一千五百米)--最多十匹參賽馬
錦標賽事或奬金為港幣六十八萬或以上之草地賽事,最多可讓十四匹馬參賽。賽事委員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