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充足時間予業界處理存貨
車商遞信冀二衝程售至年底
【本報消息】五名摩托車商代表昨午到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何厚鏵遞請願信,希望政府將已進口的二衝程電單車的銷售期延至今年底。
代表翁永權表示,環境委員會在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十二月初在沒有任何諮詢的情況下,表示政府要禁售二衝程電單車之存貨及同一時間准許新進口的二衝程電單車繼續售賣至今年底。政府由諮詢立法到生效不足六十天(至今年三月底)就開始禁售二衝程電單車存貨,根本沒有足夠時間給予有存貨的業界處理及調整,令業界血本無歸。與此同時,尚未入口的二衝程電單車,只要有訂單作依據,反可容許銷售至今年底。已入口的四月份就不能賣,未入口的反而可以銷售至十二月尾,這也是不合理的現象。
他指出,政府回應業界的存貨近五百輛二衝程電單車必須於四月一日前註冊,否則這些存貨不能於四月一日後再註冊銷售。註冊需要繳納車輛消費稅、入稟費、紅牌申請費、行車證費等,每台共要繳付四千澳門元,在不足一周的時間內業界實難以拿出近五百部電單車的二百多萬註冊費。
他又表示,政府指二衝程電單車排放的廢氣造成環境污染,其實並沒有切實依據。一般二衝程電單車要用超過三至五年導致掛氣管損壞才會產生大量廢氣,二衝程電單車排放廢氣只是欠缺保養所致,新的二衝程電單車更加不會造成廢氣排污的源頭。
所以業界希望行政長官何厚鏵能在已有法規的基礎上適當緩衝調整,至少應讓已入口與未入口而有訂單憑證的二衝程電單車能一視同仁,以今年十二月底為銷售的最後期限。政府加速響應環保,未能於三月卅一日售完的二衝程電單車存貨,冀政府能給予業界合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