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代八建議促全民健康
【本報記者吳敔璁北京十八日電】針對我國沒有規範性的營養法律法規,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梁玉華及劉藝良聯署建議,應制訂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完善食物與營養標準體系、健全食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等相關法律及規章,從根本上保障和促進全民健康。
溫飽解決營養卻失衡
他們指出,營養是決定人民健康狀況、提高智力發展與素質的重要因素,它同時制約着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與民族的振興。人民的營養狀況是衡量國家綜合國力與發展水平的主要標準之一。雖然,中央政府在不同時期通過各項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基本上已解決全民溫飽問題,但隨着社會及經濟發展,不同地區的居民因生活質素和教育程度差異,使我國面臨着人民“營養缺乏”和“營養失衡”的雙重挑戰。
他們認為,由於我國沒有營養方面的相關法律和法規,以至社會營養工作沒有專門規範,加上人民營養知識偏低,存在大批“營養盲”;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對營養範疇問題重視程度不足,造成我國營養工作發展裹足不前。此外,國家在營養教育、科研和實際工作等方面經費投入不足,部分衛生系統取消從事營養工作的部門、或合併到其他部門,逼使具有營養學專業知識的人才從事其他工作。此外,為數不多的營養專業大專院校亦相繼停止招生,我國營養專業隊伍進一步萎縮,致使提升全民營養狀況的工作無法有系統地、全面地展開。
盼盡快制訂法律規章
他們指出,隨着社會發展,大衆對營養服務需求愈來愈大。社會上卻充斥着大量非專業或缺乏營養知識的所謂“營養師”,影響我國營養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形象,進而影響社會的營養服務。為及時改善我國人民的營養狀況,提高人民的健康素質,他們認為,有關部門可參考國外的經驗和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盡快研究制訂與營養相關的法律及規章,並建議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制定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改善人民營養的總體規劃。
二、訂立完善的食物與營養標準體系。
三、健全食物品質、安全與衛生檢驗檢疫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全面普及營養知識,提倡均衡飲食,推行學生營養餐。
五、規範和擴大營養專業人才培養,建立營養師註冊制度,取締一切非正規的“營養師”。
六、確立營養師的社會地位,逐步在醫療機構、社區服務機構、食品生產企業、專業運動隊、教育機構、餐飲服務業推行營養師制度。
七、通過營養干預措施,控制某些與飲食營養有關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八、規範食品營養標籤、營養食品和健康食品廣告;嚴禁醫師、營養師參與假偽廣告、宣傳,誤導民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