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賄選漏洞推進政制發展
正在全民諮詢的《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修訂草案,致力打擊不法的賄選行為,完善法律的監管功能;本會認為只有在良好的選舉氛圍中,才可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以及公開原則,亦有助本澳的民主政制穩步發展。
堵塞漏洞 加強監督機制
修改《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文件中,提出多項重要的技術革新,包括強化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優化登記程序、提高法人選民資格,以及加強反賄選,其中一項亮點是首次引入類似“污點證人”的制度。此舉既為賄選案件提供有力的證據,同時亦賦予受賄者一次將功補過的贖罪機會,本人贊同。同時期望政府能夠同步制訂相關的庇護準則、審批條件以及免責的範圍,以免“污點證人”制度被濫用,助長受賄者收受選舉利益之後,又藉此逃脫法律責任。
完善法制 穩步推進民主
對於坊間有訴求爭取增加新一屆立法會直選的議席數目,本會認為自特區成立後舉行了兩次行政長官和兩次立法會選舉,其中第一屆立法會直選增至八人,第二屆增至十人,第三屆增至十二人,○九年以後澳門特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何,基本法已確定有一套機制。現時要確保選舉活動在公開、公平、公正以及廉潔的原則下進行,我們認為首要建立一套穩健的競選規則,特區政府現時適切地進行《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法律草案的諮詢工作,目的是為堵塞現存法制上的缺口,淨化選舉氛圍,以穩健的民主發展步伐,未來逐步擴大立法會的民選議席數目,從而吸納更多優秀才俊參政議政,共同建設澳門。
吸收經驗 拓展民主政制
回顧特區成立後,舉行的兩次行政長官和兩次立法會選舉,都是全面貫徹了《基本法》“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未來,政府將承先啟後着手提高選舉的質素,通過《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的修訂工作,讓全澳市民主動通過諮詢發表不同意見,出言獻策,為未來進行的全民普選打下堅實的基礎,進一步推動本澳民主政制邁向新的台階。
澳門展望協進會副理事長 黃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