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二衝程電單車改善空氣質素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為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對立例取締二衝程電單車的政策是非常明確,早在二○○二年底,已在當年施政方針中闡明了將探討取締二衝程電單車。經過多年來的諮詢和討論,於今年正式推出實施《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的行政法規。有關法規亦充分聽取業界意見,作出適當的過渡安排。
對業界影響有限
就某一電單車進口商反映,所積存四百多輛二衝程電單車,未能按法規訂定限期前出售所餘存貨一事。據資料顯示,絕大部分業界均重視取締二衝程電單車進口,並履行改善空氣質素的社會責任,積極配合政府有關政策,引進較環保的電單車種而非大量進口即將被淘汰的二衝程電單車。因此行政法規的生效,對絕大部分業界的影響有限。另外,根據資料,個別進口商在去年入口二衝程電單車的數量與較早年份比較顯見不尋常,實乃基於其本身的商業決策及考量。
早表明逐步取締
環境委員會於二○○二年三月至八月,在本澳進行的機動車輛尾氣研究,根據該測試結果與鄰近地區的排放標準比較,以評估在用車輛的尾氣排放是否達標。當中發現二衝程電單車不合格率最高,達五成八,四衝程電單車不合格率則為兩成四。
政府早在二○○三年施政方針中便闡明了將探討取締二衝程電單車,及後於二○○四年施政方針中明確了將制訂相關法例,逐步取締二衝程電單車。○五年二月就草案的內容,向業界及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第一次書面諮詢;同年十二月就草案內容,向業界及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第二次書面諮詢。在○七年施政方針中再次明確取締二衝程電單車的行政法規草案已經完成,預計在同年將會頒佈,以控制新進口摩托車的尾氣排放。○七年六月至十二月,在世界環境日、及後各種公開場合以及《京都議定書》適澳活動中,多次重申表明有關規範進口新重型及輕型電單車尾氣排放的草案,將於短期內進入立法程序。○八年施政方針中再次重申將訂定新進口電單車的尾氣排放限值,並將逐步取締廢氣排放量較高的電單車進口。○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就法例中採納更高的排放標準事宜,以書面知會業界。
○八年一月十日向業界舉行說明會,再次闡明政府將在短期內禁止銷售二衝程電單車,以及對新進口電單車引入更嚴格的尾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政策。二月初相關部門曾多次與業界舉行溝通會議,並採納了業界的部分要求及意見,適度調整和放寬有關法例草案內容,以平衡對環境保護的目標、社會對改善空氣質素的訴求、業界的利益。二月十五日有關部門亦再次向業界介紹並解釋了該法規的實施及手續細則,包括提交存貨及已訂購車輛資料期限、認可實驗室以及聲明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