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小語)電動車前途無限
加拿大雖是兩個電動車品牌製造商的家鄕,但除了溫哥華所在的卑詩省之外,每個省都禁止電動車上公共道路行走,因此自己生產的電動車可以跑遍倫敦大街小巷,但在加拿大卻走不出社區範圍。誠為咄咄怪事。在美國,有五個州索性完全禁止電動車,其他所有州均把電動車的車速限制在時速四十公里,只有華盛頓和蒙大那兩個州除外。如此一來,電動車在美加的銷路如何,可思過半矣。
不過,情況正在改變。加州很快將發起一個先鋒計劃,允許多達十五個電動汽車製造商在2012年(四年後)全年試走數以千計的電動車,這計劃是一個由電動車銷售商、環保人士及一些市地方官員組成的,名為“中等車速汽車工作組”發起的,目標是為零排廢汽車爭取一個大規模的,在現實生活中長時間行走的試駛機會。工作組的負責人說,有信心一種先進的時速約在三十五哩(五十六公里)的電動車,將成為馬路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西雅圖最大的電動車銷售商MC Electric在華盛頓州大力游說,去年該州通過一項法案,批准電動汽車的合法時速可去到五十六公里。有了時速方面的提升,MC Electric的顧客便源源而至,去年12月,一個月之內該公司售出了三十架電動汽車,估計許多人把它當聖誕禮物,送給至親。
當然,對於在公路上動輒行車時速七八十哩的駕車者而言,三十六哩太過小兒科,或者太過慢了,但對於主張慢活主義,主張生活得更綠色的人來說,電動車是實踐他們新生活態度的一個好夥伴,這種思想一旦成為主流,或者追隨者衆,電動車前景,無可限量。(電動車上路·六·完)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