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節”性質不同
(南灣唱情)
“弘揚民族文化,推動本地藝術發展”,作為特區政府的文化部門,以此為宗旨和目標,十分正確。問題是如何弘揚?怎樣推動?這是一份吃力而不易見功的任務。
平情論事,文化局每年主辦的兩個“節”,國際音樂節屬專業性質,旣然打出“國際”旗號,即使節目全邀請外國藝團演出,為澳門人帶來一些新觀感,認識甚麼是西方藝術,亦無可厚非。但藝術節就不同,這是地方性的普及活動,應以本地為主,適當地邀請內地、港、台及環近地區的藝術團參加,再配一兩個外國節目就已足夠。縮減外國節目,便可將預算多些用於本地與內地、港、台及環近地區方面,以加強觀摩演出交流。今屆十七項節目外國佔了十項,則失之於偏,且與音樂節實嫌重叠。何况這十個節目多是供購票觀賞的,實質上與本地藝團說不上交流互動,則對推動本地藝術又從何談起?
說到預算,打《澳門新娘》花以百萬計只演兩場來看,花費自然是大手筆,且似乎已定調,一直跟着這路向走下去。兩個“節”都把大部分預算用在外國節目上,對本地藝團實欠兼顧,預算的天秤便傾斜得太大太明顯,對所謂推動本地藝術並不公平,亦難令市民信服。
藝術必須要有主觀,沒主觀就創造不出藝術。但今日為政之道,在政策、措施方面,則要多元化,並多些透明與溝通。如果還是管他笑駡,個個都“好官我自為之”的話,何特首就不必猛叫“以民為本”了。
六、七年前,有認為非從事文化藝術的不適宜主管文化,我曾在本欄提出不認同這種觀點。非從事文化藝術不是問題,問題是能聽取意見和善於用人!時至今日,我的看法仍沒有變。還是:
烏紗畫得不成帽,藝術豈能無主觀。
世人若肯抛孤意,始悟僧敲月下門。
(戲劇敎師演出與文化局·五·完)
胡曉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