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嘜”商標
上文說到有一個商標,是一隻狗對着一部留聲機的大喇叭,這個設計當年竟同時由“百代”與“勝利”分用,商標招牌都有專用登記,既如是,怎會兩家大公司同時用這個商標呢?
原來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全世界只有兩家大唱片公司;一家是EMI的前身THE GRAMMOPHONE COMPANY,另一家就是“勝利”(RCAVICTOR)。話說當年唱片界各有各的地盤,競爭沒有今天那樣激烈,有一次,“勝利”的總裁剛巧到了倫敦,就前往拜會“百代”的總裁。
碰巧此時“百代”總裁的辦公室有一位生客,姓KNIPPER,是一位畫家,一天他在家裡播留聲機,他養的小狗好奇地蹲在留聲機的大喇叭前面傾耳細聽,KNIPPER就把這個情景畫了下來,變成一幅畫像;那天他就拿着畫像到“百代”總裁的辦公室兜售,總裁很喜歡,花了十鎊就把畫作的擁有權買斷。
也是合該有緣,“勝利”的總裁後來看到,也喜歡到不得了,於是央求“百代”總裁出讓擁有權,結果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