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藝館)誰的“遊戲”?
七年前,台灣的“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劃”發生過遭小劇場團體聯合抗議的情況,起初矛頭直指獲資助的團體都是具商業色彩或符合傳統口味的非實驗性劇團,後來討論的方向漸漸轉向了資助機制的“遊戲規則”是如何制定的?
台灣這個資助政策至今仍受當地團隊質疑,然而翻看當年衆多藝團及專家的討論,有幾點仍値得我們參考與反思。首先是評審問題,李立享提問:“誰可以當評審?”他認為“學者專家”似乎是“最安全的標準答案”,但很多“專家”都是很少走進劇場看戲的,而且都單一地偏好主流劇場模式;紀蔚然更直指有“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所謂“迴避政策”只是徒具形式。那澳門現時的藝團資助的評審情況又如何?到底是誰會像網站上提到的審核程序一樣,“審核所有資助申請”?是誰決定批給、資助項目與否或資助金額?一直被提問又從不回應的還有那些充滿神秘色彩的審核人員,究竟藝團對他們的認受性如何?他們對民間藝團的了解程度如何?在藝術文化上的專業認知如何?也許澳門地方小,藝術圈更小,要找到合適的、不具爭議性的人選並不容易,然而,這是每個關注文化發展、尊重藝術文化專業性的政府中必須存在的、具透明度的機制。也許在經濟急速增長的這些日子裡,資助金額的確比過去有所提升,但升幅總不及通脹,而對一個藝團來說,某一活動的資助金額是多是少當然有短暫性的影響,然而,從整個本地藝文生態的長遠發展而言,是時候制定符合現實的,經與民間藝團、藝術專業人士充分討論與溝通的藝術資助政策了吧?
就當年台灣藝團資助政策的爭議,從事文化政策硏究的蘇昭英指出小劇場最可貴之處即在於其靈活、創新意識與社會批判的具體實踐,而當下的資助政策明顯是不適用於小劇場的“遊戲規則”。小劇場團體應該爭取政府另開資源,肯定小衆藝術的創新精神,以及其對活潑社會創造力的價値。他提議有關藝團“應該站出來,引發一場屬於政策層面的辯論”。澳門現時的資助機制,其實也明顯欠缺對應本地不同類別藝團的彈性。
(再談藝術資助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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