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建議
——評《澳門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
《框架》其中一個重點是敎學人員的職級與晉升制度。多年來一直有敎育界人士倡導把晉升制度引入敎育行業,使以往敎師數十年如一日的職業生涯得以扭轉。晉升制度之用意在於:一、豐富敎師的職業生涯。擺脫以往敎一年是敎師,敎了三十年也最多當個班主任的局面,使敎師不再是平淡乏味的行業。二、鼓勵敎師不斷自我提升,期望以晉升制度作為誘因,推動敎師自我成長及專業發展,讓敎師更有目標地投入敎育事業,使敎育質素得以提升。在這兩個前提下,《框架》關注組十分認同引入職級制的制度。
職級與晉升制度的量化
由於本澳私立學校衆多,各學校的人員晉升制度不盡相同,因此,將來的職級制度具體實施的方法就顯得攸關重要。其中首要的,就是制度中必須要體現對敎學人員的公平性,以避免灰色地帶的出現;同時,又要做到具有靈活性和可攜性,使敎師在轉到另一所學校任敎後,其年資和工作經驗都獲得承認。關注組建議把職級制度以量化的方式實行,對敎師的年資、專業發展及考評三方面之增長分別都給予一定的點數,累積到一定點數便可於下一敎學年度自動升級,而點數是終身累計的。這樣做有兩個好處:
一、提升敎師年資和職級的可攜性。舉例按現時框架所建議的制度,一般情況下老師需要任敎五年才可晉升一職級。假設他在甲學校任敎了三年,之後轉到乙校任敎,那麼他任敎兩年後就可以晉升?還是需要再任敎五年才可晉升?由於在《框架》中曾提到,第1級至第3級敎師的晉升評核是由學校所成立的委員會負責,而評核之準則也是學校各自訂定的。因此在上述例子中,甲乙兩校可能會因為評核之準則有別,而使乙校不承認甲校對該位老師之評核,此時這位敎師在甲校三年的年資便變得難以處理,無論對校方或老師都是一個惱人的難題。因此,若把職級制度量化,問題就變得簡單得多。以上述例子,該位老師在甲校任校三年,他在年資上便取得75點(假設每年年資是25點),到乙校任敎兩年便再獲50點,若加上他在學校考評及專業發展方面所累積的點數達標時,於下一敎學年度便可升一級。
二、讓敎師的專業成長過程更有靈活性和連續性。關注組建議由第1級晉升到第2級的條件為:任敎滿兩年、專業進修時數達50小時及連續兩年校內評核達合格或以上。量化以上三個指標後將為:敎學年資每年可累積25點,兩年則是50點;專業進修每小時可累積1點,則兩年內共50點;校內評核每年滿分可累積50點,以一半為合格基準,則兩年達合格是50點或以上。如此由第1級晉升到第2級的條件就是累積達150點的專業成長點數。如果某老師表現傑出,在兩年間已經累積170點,則多出來的20點也可以攜帶到下一級中累加起來。在此量化的標準下,老師可按照自身的情況來訂立更適切之發展方式,更能夠鼓勵老師積極和持續地發展其專業。
在全澳的私校裏實施一個統一的制度,實在極大的難度。制度必需符合敎師專業發展之理想,和兼容敎師的現況。因此,用一種更客觀和具體的方法去呈現,除了可以免除各方的疑慮,更能避免灰色地帶出現所引起之爭拗。
另外,有不少敎師對職級制度中提及的薪酬提升存在誤解,誤以為將來制度實施後要每升一級才會調整薪酬一次,變相拉長加薪年期。其實此職級制度應該與一間企業的職級制度有着相同之概念。因此希望政府在草議法律條文中,列明敎師每年薪酬都必須按任敎年資和通脹比率調整,以消除大家的疑慮。礙於篇幅所限,各位可以瀏覽關注組的網誌了解職級制度的詳細建議:http://smartteachermeeting.blogspot.com/
統一的公積金制度
為敎育界制定統一的公積金制度無疑是一項善舉,也讓人想起過往敎育界對敎師的職業保障是多麼不足。時至今日仍然有學校沒有為老師設立公職金,甚至沒有定明敎師退休可否享有退休金,對服務滿二三十年的老師就只有不獲續聘對待而已。敎育界這種漠視敎育同工權益的例子敎人悲哀!關注組支持推行統一的公積金制度。在此也要提出三項的建議:一、對於在《框架》實施前已經服務滿二十年的資深敎師,應該提供特別的處理方案,讓這批資深老師所服務的年資得以計算。二、將來的公積金不應沿用現時的制度,即敎師服務未滿一定年期都不可全數獲取校方的供款。因為公積金是敎師的福利,也就是敎師應該享有的待遇,目的為鼓勵老師長時間服務於敎育界以及退休後可得到一定的保障,斷不是一種以限制為目的的剝削機制。不論敎師服務了多少年,也應該可以取回公積金校方及敎師供款之全數。三、提供具有靈活性的供款計劃。現時流行的公積金計劃都提供多種投資方式,讓僱員可以選擇計劃以配合其生涯規劃。
敎師合約的優化
現在敎師每年都需要與校方簽署續聘合約,讓敎師感覺長期被視作短期的合約員工,怎能建立出一份長期員工的歸屬感?有校方推說缺乏歸屬感是敎師的問題,加上校方在聘任敎師上一直有很大的壓力,根本沒有老師願意簽三、五年的合約。另外有學校根本不與老師簽署正式合約,老師盡力實踐其義務,但權利卻完全沒有得到保障。試問這種比“三行”工人還不如的勞資協定怎可以建立高質素、專業和穩定的敎學人員隊伍?在建立專業和穩定團隊的前提下,希望政府能夠完善敎學人員合約的制度。關注組建議規定敎師與校方必須簽署正式的聘用合約,初入職敎師的合約可以一年為限,當敎師連續受聘滿兩年後獲繼續聘用者則自動成為長期員工,每年只須續簽薪酬調整書,直至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約為止。此舉能為建立長期穩定的敎師團隊,扭轉敎學人員的大量流失營造有利的條件,另外還可解決敎育界對建議中職級及晉升制度的一大擔憂,就是當校方為要節省開支時,由於職級較高的資深老師薪酬較高,便首當其衝成為不獲續聘的目標,造成高處不勝寒的行業弊害。一旦有了正式及長期合約的保障,當老師不被續聘時也可享有合理的保障,獲得應有之遣散費。
時代在進步,回首過去有這麼多的敎育前輩,為培育澳門的下一代奉獻上一生寳貴的精力與熱情,我們肅然致敬。歷史,讓澳門敎育事業走過艱辛的歲月;未來,我們共同規劃出充滿愛和希望的敎育藍圖!
《框架》關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