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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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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案今續審廉署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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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08 3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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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案今續審廉署作供

歐案今續審廉署作供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今續審歐文龍四名親屬和三名商人涉嫌行賄、受賄和清洗黑錢一案,將傳召廉政公署人員作供。

歐文龍涉貪案“延續篇”於今年一月十四日開審,涉及被告有歐文龍妻子陳明瑛、歐榮光(歐父)、歐文富(歐弟)、歐陳華彩(歐弟婦)、何明輝(商人)、陳東生(中鐵負責人)及殷飛歷(商人)。七人中,陳東生同意缺席受審。陳明瑛及何明輝下落不明,澳門廉署透過國際刑警發出全球紅色通緝令,通緝令亦包括商人林偉在內。

案件經過十四堂審訊聽證,上周復活節司法假期暫停一周,今日進入第十五堂聆訊,首度傳召廉政公署人員上庭作證。

被終審法院重判廿七年的歐文龍,於本月初以證人身份就家人被牽連入局一案開腔,不下十次強調一切與四名親屬無關,力挺家人基於對他的信任按其指示行事。歐文龍“家人從不過問”的說法,與他父親歐榮光、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的解釋不謀而合。他們異口同聲回應,基於對歐文龍的信任,從不多問。

對於商人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透過轉折方式將賄款存入歐文龍操控的海外空殼公司或親人戶口,歐文龍解釋,衆人涉嫌奉上的巨額金錢均為“顧問服務費”。並聲稱自己任司長時,與有關商人有“生意”上的關係,但被控方質疑。歐文龍首度爆出應何明輝提議,內部認購PO5地段的海明灣畔樓花,落訂全以口數,承認從中賺取過千萬元利潤。

過去十四堂聆訊,法庭先後傳召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巢樹恆,工務局長賈利安,建設發展辦主任陳漢傑,工務局副局長李燦烽,工務局公共建築廳圖則暨工程處人員李霧船、徐英華、李新發、陸惠財、陳偉雄等人上庭作供。多名證人俱指出,在公共工程評標過程中,均曾收到上級“指示”,令某一指定公司獲批工程。多名協助被告何明輝將賄款轉入歐文龍戶口的二判商,大多選擇性失憶,頻以“唔清楚”、“唔記得”回應,惹來主席法官高麗斯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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