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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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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官員指證歐罪
被告手機通話即有下文
拘歐前廉署已跟蹤歐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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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08 3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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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官員指證歐罪

李棟樑出庭作證

搜出億三現金   發現受賄紀錄

廉署官員指證歐罪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傳召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李棟樑。經分析歐文龍、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歐陳華彩的赴港出入境記錄,結合歐文龍私人筆錄證據,以及多份與空殼公司及戶口等有關文件,有證據顯示歐文龍家人涉嫌在香港或英國開設空殼公司及戶口,協助歐文龍清洗巨額賄款。

兩月更新財產紀錄

由於歐案錯綜複雜,初級法院合議庭准許廉署人員以電腦顯示與歐案有關的證據照片及解說。擔任統籌工作的李棟樑作供表示,廉署搜查歐文龍的司長辦公室和官邸,在夾萬、櫃內搜出以綠色牛油紙包成整齊磚狀的未開封多種貨幣現金,連同在澳門中國銀行保險箱,以及香港廉署在其母親范小雲(於○三年去世)在香港中國銀行保險箱內搜出的現金,折合總值共約一億三千多萬港元。另在官邸搜出總值八百多萬元的參茸海味、名貴洋酒、雪茄、珠寶首飾及名錶。

同時,廉署發現十一本由二○○○年至二○○六年的歐文龍私人記事簿,在司長辦公室亦發現七本歐文龍於二○○一年至二○○六年的行事日曆。根據資料的分析和對照,廉署發現,歐文龍每兩個月更新其財產紀錄一次,最後一次是在○六年十月,即被捕前兩個月。單是二○○三年十月至○六年十月期間,歐文龍背後操控的兩家英屬處女島公司及父親戶口,資產高達三億二千四百多萬元(以港元為單位)。

歐文龍的受賄項目主要分為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兩方面。在公共工程上,歐文龍主要是在免公開招標下直接批給向其提供賄款的公司;或在公開招標後,指示其下屬更改評分,使行賄的公司得以中標。在私人工程方面,廉署在歐的辦公室內搜出多張寫有要求協助星際收則、將地段改變用途等文件,但該等文件為有要求而無理據的非正式公務文件。

與家人前後腳赴港

在歐文龍的記事簿內記下其承諾判給的工程後會獲得金錢利益的記錄,已收錢的工程會在旁邊打“剔”,牽涉的人或公司有何明輝、中鐵及澳門清潔專營公司等。根據筆墨顏色顯示,寫下工程資料和“剔”號是在不同時段記錄的。自○一年至○六年,歐文龍不時在非辦公時間及地點與殷飛歷、何明輝及陳東生見面。

在歐文龍收受賄款多年間,他經常與家人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歐陳華彩“前後腳”離澳赴港,在家人或李社長、林偉協助下開設了五家英屬處女島空殼公司及開戶,全部授權予歐文龍或妻子陳明瑛打理。調查發現,歐文龍夫婦涉嫌以Trendfree Development Limited操控Ecolina Property Limited、Citygrand Management Limited、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及Castlerise Limited。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會以迂迴方式將巨額賄款存入歐文龍獲授權的離岸公司或其父的銀行帳戶內,數額與歐私人記事簿內記帳數目及出入境記錄相脗合。

至於早前因公幹缺席的證人劉朝盛昨終現身,由於他為另宗有關連案件的嫌犯,故在庭上行使法律的權利,拒絕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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