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企業強化廉署角色
諮詢會上,絕大部分與會人士支持“文件”內關於加大打擊賄選的懲戒力度,建議當局進一步規範選舉活動中的企業行為,強化廉政公署在打擊賄選工作方面的角色。
完善審批污點證人
有居民指出,通過修訂法律條文加強打擊賄選,防止舞弊,維護選舉廉潔是諮詢文件內容的重要部分,相信有關修訂建議對保持選舉工程的廉潔和公正有一定效用,特區政府應設法加強治安及廉政當局等執法部門的刑偵能力,大幅提高涉及賄選等犯罪行為的刑法處罰,遏制選舉不規則行為,加強執法、嚴懲的同時,須進一步重視公民教育,通過多元化的渠道對不同年齡階段,教育程度和社會背景的居民開展合適的、有系統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廉潔、公正的選舉意識,為澳門特區締造以“守法、廉潔、公平、公正、公開”為核心的選舉文化。
有意見認為,建議引入類似“污點證人”的方式作為最有力指控賄選的證據手段之一,可為受賄者帶來一次將功贖罪的好機會,同時加快審結賄選案件。但污點證人準則,須有完善審批條件及免責範圍,以免制度被濫用,助長受賄者在收受了選舉利益後,藉此逃脫法律責任。
若不規範變相鼓勵
本澳賭業在經濟發展中存在一元獨大的經濟結構,○五年的選舉已出現企業違規行為,以及法律存灰色地帶,若在是次修訂中不能未雨綢繆,制訂明確的法律規範和條文,規範企業在選舉中的定位、角色、行為準則、可為與不可為的法律界限等,客觀上或會鼓勵更多大企業透過更隱蔽的方式和手段賄選。故建議當局努力完善相關法律修訂工作的同時,應對預防賄選,特別是規範選舉活動中的企業行為,作明確指引、界定,加強廉署打擊賄選工作中的角色,以展示政府對打擊賄選的鮮明立場和信心,更有居民建議,若證實有候選人賄選,同一組別其他候選人亦應取消參選資格,以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