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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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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中心無害處理飛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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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08 3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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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中心無害處理飛灰

垃圾焚化中心擴建加設飛灰無害化處理設施

垃圾焚化中心無害處理飛灰

【本報消息】垃圾焚化中心正在擴建,並將按照國際新建該類焚化設施的做法,加設飛灰無害化處理設施。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指出現時本澳處理固體廢料的方式是焚化為主、堆填為輔,當中建築廢料及垃圾焚化中心在焚化過程產生的爐渣,會被運往氹仔偉龍馬路側的建築廢料堆填區處理。由於建築廢料及爐渣並非如生活垃圾般含有有機物,因此該等廢料在堆填過程未有發現產生明顯的滲濾液、沼氣及釋出有害物質等問題。

回覆指出,對於堆填區的水體環境,民政總署會定期於周邊水域範圍監測環境,在沿岸多個地點採集水樣化驗。根據過去的檢測結果顯示,堆填區的運作未有構成有機物污染情況。

回覆中解釋,垃圾經過焚化爐高溫焚燒後會剩下爐渣及飛灰兩種副產品,飛灰含有重金屬及其他成份,目前採用堆填掩埋並密封方式處理。現時垃圾焚化中心正在擴建,當焚化中心擴建工程在今年第三季竣工時,飛灰將先經過無害化處理,才運往特定的堆填區掩埋。

為配合氹仔焚化中心維修保養及擴建工程,焚化中心現階段未能處理的大體積及不易腐化的廢料,須暫時運送到堆填區處理。現時堆填區仍具備可供使用的堆填空間,其使用年限則視乎日後建築廢料處理量多寡而定。

另外,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質詢,指出在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修改《的士規章》的意見和建議後,現已對有關規章作最後整理和修訂,該新修訂的《的士規章》預計於今年內頒佈實施。

至於的士投訴增加,他指出自○六年至今,該署發出的的士牌照從七百五十輛增至九百八十輛,的士數量的增加亦相應引致的士投訴個案的增多。為有效改善有關情況,該署會因應稽查組工作的實際需求增聘稽查人員;為減輕稽查組工作的負擔,該署從○七年二月開始與澳門街坊總會祐漢社區中心合作聘請一批“的士協調員”,於節假日繁忙時段,在各出入境口岸的的士站維持秩序,該署將繼續優化有關工作。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572/Ⅲ/2007,41/Ⅲ/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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