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商會支持修三法
【本報消息】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日前就《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改諮詢內容舉行會議深入討論,與會者支持政府改法。
會議由建置商會理事長劉永誠主持,出席者包括常務理事梁炳照、區天興、劉永年、李發權、莫志偉,理事黃紹基、黎詠琪及秘書長郭詠兒等。與會者就三個法律諮詢文本內容積極表達個人意見,並提出問題,經綜合整理作出建議,向特區政府反映。
該會認為,特區政府現階段提出修改三個選舉法律是合適的,也是必要的。既符合《基本法》有關規定,更符合澳門實際,也為辦好○九年立法會和特首的選舉提供法律上的保證。與此同時,政府以多種形式廣泛地諮詢各社會團體、居民意見,是一個讓全民參與的過程,也是推動民主發展的具體體現。事實上,把這項工作做好,可以優化澳門的選舉質素,規範選舉行為,確保今後的選舉可以在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廉潔的原則下進行。從長遠來說,對推動民主政制的發展也有着積極作用。
該會把收集的意見整理如下:
一、通過諮詢,進一步向社會解釋民主的真正含意。不同的社會,不同的制度,對民主都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但不管如何,都不能脫離社會實際,要明白民主要求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政府可以通過這一次諮詢活動讓廣大居民對此有一個共同的認識。
二、通過這次廣泛的諮詢活動,作為對廣大居民的一次公民意識教育,提高公民素質,明白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培養廣大青少年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的積極性,教育他們要關心社會、熱愛社會、投身社會。
三、政府在制訂新的選舉法律時,總的原則要明確,一些概念定義要清晰,不要留有灰色地帶。在收集、整合社會意見後,應再由專家去論證,以保證法律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