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犯罪集團充當“車手”
港漢碌假卡認罪候判
【本報消息】一名有案底的香港男子為非法假卡犯罪集團充當“車手”,在新八佰伴內至少“碌卡”七次,購買約值七萬元的貨品。惟在最後一次“碌卡”時為店員揭發行使假卡,並遭保安員截獲。被告昨在庭上承認指控,辯稱為搵快錢,不惜與同黨來澳“碌假卡”,從而獲取貨款的一成作為報酬。
涉案香港男子姓吳,卅一歲,報稱無業,有偷車案底。
案發於去年六月,被告與一名同黨“阿肥”來澳,並持由“阿肥”交付的三張假卡在新八佰伴內行使。若成功購物,將贓物交予“阿肥”帶返香港變賣,從中獲得貨款一成作為報酬。吳某先後七次成功以假卡購買衣服、中藥、化粧品及手錶等物,贓物由“阿肥”取走。當他在購買一部遊戲機時,為店員察覺有可疑。疑犯行為閃縮,即從職員手中搶回假卡逃走。保安員見狀即上前追截,並在其身上搜出三張假卡。
裁決定下月十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