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 筆)鞋穿錯了,做人沒錯
在最近的一次公務活動中,智利計劃與合作部女部長阿迪特別“引人注目”:她竟然穿了一黑一紅兩隻不同顏色的皮鞋。活動結束後,阿迪羞澀地向好奇的記者解釋了原因。原來,為了趕赴外地參加這次活動,她不得不一大早就起床。當時天還黑着,為了不打擾家人,她沒有開燈,在黑暗中摸索出兩隻鞋穿在腳上,便匆忙出門。她還不失幽默地說:“這兩隻鞋的款式太像了,簡直就是為了搞混而設計的。”
不知阿迪的家人聽到這個消息會不會感動。一個當了這麼大的官,卻能在家人面前把姿態放得如此之低——低到在黑暗中摸鞋穿的地步!“我覺得她能這樣做,眞是非常難得!”一位看了這條消息的朋友不由得發出如此感嘆。他說他的一位嬸嬸,僅僅只是當了一個小小的副局長,就在家人面前趾高氣揚,專橫跋扈。“那個阿迪能做到那樣,眞是可敬!她雖然把鞋穿錯了,但在做人上,她卻可以給很多人做榜樣!”
是呀,該有多少人一旦當上官,就不會做人了,這樣的人,是沒有在自己的靈魂深處建立起做人的平等意識的,他們一心渴望的,就是如何才能成為人上人。也就是說,他們在做官之前,是沒有做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好好做人的思想準備。結果,這種人當官之後級別越高,他們離一個好人的標準就愈遠,他們傷害的人就愈多——包括自己的家人!
好好做人的標準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尊重他人、善待他人,不要輕易為自己的事興師動衆,攪得大家都不得安寧。這一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不少身上有着一官半職的人,恰恰就喜歡把興師動衆勞民傷財看作是自己有地位有身份的表現,而且還會刻意地這樣去表現!
好好做人,是好好做官的基礎。一個人把做人的基礎打牢了,當官後就是鬧出些穿錯鞋之類的笑話,那也是無傷大雅無關緊要的;而一個人不能把做人的基礎打牢,他一旦當上官,他雖然不容易做出一隻腳穿一樣鞋的錯事,但他卻很容易做出讓部下讓親友心寒齒冷的錯事——自然也很容易為自己鑄下身敗名裂的大錯!
陳大超(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