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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E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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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協支持不草率增議席
今最低18度有陣雨
街總認修法完善選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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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08 3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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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協支持不草率增議席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舉行座談會

認同修法打擊賄選

管協支持不草率增議席

【本報消息】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日前舉行關於《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修改的諮詢座談會,與會者支持政府不草率修改選舉辦法及議席數目。座談會由理事長劉永誠主持,出席者包括副理事長莫志偉、何小敏,理事黃若禮、黃慶添、包敬燾、林家偉及管理學院院長陳炯釗、副院長潘耀華及秘書處代表等。

與會者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就有關修改三個選舉法的問題提出不同意見及建議。

(一)支持取消選民證。現階段澳門已經全面使用智能身份證,智能身份證的功能已完全取代選民證功能。除了建議文件中的語音電話和互聯網外,也可以利用民署在全澳各地的城市指南來查知自己所屬的票站。該會希望選民可以有權選擇投票地點,並可定期更新資料。

(二)希望當局能夠積極鼓勵更多居民登記成為選民。除了加強宣傳推廣外,更應設置流動登記站,主動邀請居民登記成為選民,盡可能簡化有關登記手續。在學校從小學生開始灌輸正確公民意識,讓他們從小就能夠認識公民權利和義務。

(三)同意社團應有具備更高資格才可以申請作為法人選民;成立三年方可申請作界別或界別分組確認。此舉有助社團能在頭三年當中釐清社團宗旨和方向;在確認界別後四年方可申請作為法人社團,有助界別的既有利益者更加清楚社團對社會及界別的貢獻,增加法人選民對該社團在界別中的認受性。

(四)同意把賄賂候選人的行為列為罪行,堵塞漏洞;透過他人作選舉宣傳以避開開支上限,諮詢文件卻沒有加以說明;但建議加入透過他人刻意抹黑其他候選人的行為也應列為罪行。

(五)支持完善界別或分組的確認制度。同意提高相關委員會的評審透明度、並規範評審標準;為了進一步加強和維持界別社團的代表性,支持應規定社團定期向相關委員會提交會務報告,以便相關委員會審查界別社團有否偏離了該界別。但就應該免去每隔一定年期(例如五年)就接受相關委員會審議,因為每年提交的報告或活動資料就可作為相關委員會審議。但如委員會認為有需要則可以抽樣模式向個別社團要求提交會務報告。因為諮詢文件內的5.1及5.2的意義基本是一樣的。重複會增加委員會和社團的行政工作。

整體而言,澳門社會各方面要求完善現行選舉制度、強化預防賄選、打擊賄選及告發賄選的工作呼聲日增。政府今次以“努力提高選舉質素,穩健推進民主發展”的目標修改三個選舉法,保證選舉的三公一廉,為今後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打好基礎,對此與會者均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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