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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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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5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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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薪水確定比扁微增

馬薪水確定比扁微增

【本報訊】據中時電子報台北九日消息:為了讓“總統”、“副總統”薪支給付更加明確,“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案,也就是將“總統”的薪水法制化,未來新“總統”想要比照之前陳水扁就任後,自願薪水減半的情形,可能不容易再發生。

依照新通過的“總統”、“副總統”支給條例計算,“總統”薪水將從現在的每月台幣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元(港幣十二萬一千六百五十八元),調整為四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元(港幣十二萬一千七百八十四元),小幅增加四百八十元。“副總統”則從每月台幣三十四萬六千七百五十元(港幣九萬一千二百五十元)縮水為三十四萬二千八百元(港幣九萬○二百一十元),少了三千九百五十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指出,因“總統”、“副總統”已由民選產生,與其他政務人員不同,屬於“憲法”機關,因此“總統”、“副總統”支給有必要另訂條例規範。而現行的“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已經實施幾十年,也不符合實際狀況。

“行政院”提出的“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共有六個條文,明定“總統”、“副總統”之待遇分為“月俸”和“政務加給”,均以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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