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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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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鳳凰塌橋案開審
中國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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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08 5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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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鳳凰塌橋案開審

釀64死22傷慘劇

湘鳳凰塌橋案開審

【中新社長沙九日電】湖南鳳凰沱江大橋坍塌事件中的責任人、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正科級幹部、原湘西自治州鳳大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吳志華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五月八日在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七年八月十三日,正在建設的湖南湘西自治州鳳凰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造成六十四人死亡、二十二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逾三千九百萬元,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

十二月二十五日,湖南鳳凰大橋垮塌事故處理結果對外公佈,負有直接責任的二十四人移送司法機關,負有領導責任的三十二人受紀律處分;湘西自治州原州長杜崇煙因該事故等問題被湖南省紀委立案。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志華在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正科級幹部、湘西自治州鳳大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期間,在其履行職責過程中,未經設計單位同意,超越職權,導致鳳凰堤溪沱江大橋上部構造施工工序不合理,降低了主拱圈砌體的整體性和強度,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被告人吳志華在擔任鳳大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期間,非法收受與其有被監督關係的鳳大公路各標段項目部及監理處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將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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