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活動與市民拉遠距離?
與本地藝術團體最接近的候選組別在策劃宣傳期間的所謂“拉票活動”時,由於不願意讓擾民和製造聲音公害的廣播車轟炸市民耳膜,也不願意使面向公衆變成沒有內容的例行公事,遂策劃在今天舉行一場公共行為藝術。該項活動宣傳期間,在網上卻被網友批評為“特別是兩個關鍵的星期日,花時間、人才在一些藝術活動,這只會跟市民拉遠距離。”
這句話帶來的傷害和打擊,不會比我們失去一個代表文化界的席位來得小。它說明了:其一,特區政府只停留在口號式的“創意工業”和“藝術發展”政策失效得到最佳證明,它只培養了口裡說要全城創意但內心卻認為藝術是食飽無憂米之事、雙重標準的應聲蟲;其二,是歷經最少兩代本地藝術家、劇場團體、創意人員的多年努力,被冷漠地推翻了——從婆仔屋藝術空間的文物活化、牛房倉庫對北區的社區關懷和針對靑洲區文化保存的《好趁靑洲留倩影》、到各個靑年劇團所創作對社會探討和反思的劇作,難道他們這些年來的堅持通通都是“跟市民拉遠距離”!藝術在澳門社區得到的地位,就是無需要時被貶成飯後無聊的一啖胃氣,有需要時就捧成換取經濟增長的飯票?這班在市民眼中無事生非、實際卻是“長期貧血”的本地藝術工作者,得到的“信貸評級”就連弱勢社群都不如?
請問,究竟是藝術遠離市民,還是城市離棄了她的藝術工作者?
事實是,這句話相反說明了,本地文化藝術需要的不是躱開這個被邊緣化的問題,而是需要得到更多機會和更大平台來與市民對話、需要得到一個合理和平等互重的地位。
難道藝術不該向公衆要求,得到一個公民的位置?
店員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