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6.3%-6.4%保證金
華對澳葡萄酒採反補貼措施
【本報綜合報道】據環球網十日消息:十二月十日,商務部發佈二○二○年第五十八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相關葡萄酒反補貼調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自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起採用徵收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各公司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比率為百分之六點三至百分之六點四。
應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申請,商務部於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補貼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進行調查,作出上述初步裁定。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二二○四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