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及一名內地男外僱早前分別涉嫌拾獲他人的銀包、手袋內的金錢並據為己有,日前分別被治安警拘捕,同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本地女子六十餘歲。上月二十八日,治安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在華大新村第一街不慎遺失一個銀包,損失約六千澳門元,報警處理。
治安警經調查,透過“天眼”及監控系統,發現一名女子拾獲銀包,日前傳召涉案女子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已將銀包內的現金花光,銀包事後棄掉到垃圾桶。
被捕內地男外僱三十餘歲。九月中旬,治安警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途經沙梨頭新街拾獲一個手袋,因在現場未能尋獲失主,將手袋帶到附近一家超市,並向超市保安員求助,代為報警處理。
當日下午,有居民報案指在沙梨頭新街遺失一個手袋。經確認資料後,證實上述遺失的手袋屬於報失居民所有,手袋經失主檢查後,發現袋內有六千澳門元失去。警員透過案發地點及涉事超市的監察系統,發現拾獲手袋交到超市的男子,當日在拾獲手袋後,並沒有即時到超市找保安員代為報案,而是前往另一邊街道離去,及後才持手袋前往超市再報案。
上月二十五日,警員成功傳召涉案男子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拾獲手袋後取去袋內的現金,並已用於日常生活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