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前一刻通知
日兩死囚告政府違憲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據日本放送協會五日消息,日本兩名被關押在監獄的死囚認為,在執行死刑當日才告知本人行刑安排的做法違法違憲,為此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日本政府,並要求事先告知行刑日程等。
根據政府消息和訴訟內容,目前,在行刑當日實施處決前一、二個小時,才會告知死囚行刑安排。據稱,這一做法的其中一個理由是“為了確保犯人情緒穩定”。
作為原告的上述兩名死囚認為,法律並沒有規定告知當日即執行死刑,且這一做法讓死囚沒有時間跟律師見面或提出不服申訴,與《憲法》第卅一條規定的確保妥善程序的內容相悖,屬於違法行為。
律師:尊嚴應保護
兩人還提出,這種令人無法面對自身即將死亡的方法相當殘酷,受刑人沒有義務接受違法的死刑執行程序,要求日本政府改為行刑日前告知,並賠償損失。
原告的代理人、律師植田豐表示:“關於死囚,除了通過刑罰剝奪其生命以外,其作為人的尊嚴是應當受到保護的,因此,有必要事先告知行刑日程。”
日本政府等單位則表示,截至一九七五年左右,執行死刑會在前一天告知當事人,死囚可先與家人見面、寫遺書等。但曾有死囚在接獲通知後自殺,為確保當事人的心情安定,改為行刑前一、二小時才通知,不過並沒有留下為何變更做法的詳細紀錄。
法務省說,前一天通知受刑人將執行死刑,可能會帶給當事人很大的痛苦,因此當日告知是不得已的做法。對於上述兩人提起的訴訟,法務省表示“會作出妥善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