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脅逼罪成囚七月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涉用水果刀搶劫朋友八千元,其於初級法院的供詞否認指控,辯稱金錢用來合資賭博。合議庭裁定,由於對事主的口供存疑,裁定被告一項加重搶劫罪改判為脅逼罪成,判囚七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姓莫,女性,內地人,被告一控加重搶劫罪。案情顯示,莫女與事主本為朋友,二人一同到某酒店房間休息,言談間莫某突然取出水果刀指向對方,事主便取出八千元給莫女。莫女在取得金錢後,馬上離開房間。
被告的供詞否認指控,辯稱二人是合資賭博,並非搶劫行為。合議庭指出,事主與被告是朋友關係,未能確認二人是否於較早前有金錢糾紛。經綜合分析證據和證言等,裁定被告一項加重搶劫罪改判為脅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