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噪音執法難警倡調解
高空擲物刑事化須分析研究
不少居民曾受家居噪音滋擾,議員馬耀鋒關注家居噪音執法問題。治安警察局長吳錦華坦言執法遇到困難,警方到現場後聲音源已停,或找到聲音源時對方未必開門或不回應,目前警方針對重複、惡意的噪音個案會採取調解機制,但未能完全解決問題,會盡力去做。
吳錦華進一步指出,警方多次在不同時段找出噪音源的單位,以中間人角色與管理員一同與噪音源單位住戶傾談,經調解後到受影響的單位感受情況。以此形式調解,希望睦鄰友好。至於是否需要修改《噪音法》?他稱,當局已與環保局保持溝通,並由權限單位決定。
大三巴區噪音投訴減
關於晚上有人在大三巴、大堂、賣草地等公共地方聚集的噪音投訴,吳錦華稱,這些情況已大幅減少,警方幾乎每晚會到場巡查、勸喻及檢控。當局與環保局開展相關宣傳,與法務局、勞工局在普法宣傳時亦會針對外僱宣傳。
馬耀鋒又關注到高空擲物執法問題,會否主動與相關部門研究修法立法,針對高空擲物的黑點引入智慧化手段進行打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若有人命傷亡或造成財產損害便會構成犯罪,警方可執法、刑事檢控,否則只會通過公共地方總規章處罰,他認同是不匹配的,內地及香港對此是刑事化,本澳應充分分析及評估高空擲物是否刑事化處理。
天眼捉擲物無法可依
他稱,除法律檢討,證據搜集亦不容易。天眼是在犯罪情況下才可使用,且規定不可影到騎樓、窗口、門口。如何將天眼影到“上面”,法律沒有依據將難以開展,相關問題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