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光借款訛稱遭警勒索
內地男涉報假案被捕
【本報消息】內地男子向友人借錢周轉,豈料來澳賭博將七萬港元借款輸清,為向友人交代,向司警報假案聲稱被兩名自稱“司警”男子勒索及搶走六萬九千港元籌碼。司警接報對案件展開調查,期間發現事有蹊蹺,根據監控發現事主從未與上述“司警”接觸。調查期間報案者承認報假案,警方隨即將其拘捕。
被捕內地男子姓葉,四十三歲,報稱無業。
“天眼”揭講大話
司警前日下午接獲疑人報案聲稱被假冒司警的兩名男子勒索。疑人表示,當日凌晨約一時在路氹娛樂場賭博期間,被兩名自稱司警的人員帶至酒店外的花園,期間對方命令交出六萬九千港元籌碼,隨後又被“司警”帶至澳門區某住宅單位“調查”,至上午約十一時半被放走,隨即報案。
司警接報調查,根據事發地點附近的監控及天眼系統發現疑人從未與他人接觸並曾經進入賭場,懷疑有人報假案。查問期間,疑人將事件全盤托出,聲稱早前在內地向友人借取七萬港元周轉,將借款帶至澳門賭博,最終將款項全數輸清,由於需要友人交代,故向司警報假案,希望取得“報案紙”作證明。司警隨即將其拘捕,以虛構犯罪將其移交檢院跟進。
最高可判囚一年
司警強調,本澳是法治社會,司警依法保障居民生命財產不受威脅,但絕不姑息、縱容企圖虛構事實借用公權圖謀不法的犯罪者。根據刑法典三百三十條虛構犯罪規定,在明知未有罪案發生下,衊造事實向當局作出檢舉,或使警方懷疑有人實施犯罪,均屬刑事犯罪,最高可判一年徒刑,司警呼籲居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