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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僕騙逾百萬搬遷補償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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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5 6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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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僕騙逾百萬搬遷補償罪成



初院昨審理兩名公僕串謀詐騙百萬搬遷補償的案件

    私營地產中介濫用職權    冒充物業佔有人

    兩公僕騙逾百萬搬遷補償罪成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揭發一宗涉及地籍局及市政署職員的詐騙案,兩名被告昨日在初級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中地籍局職員涉嫌隱瞞公務員身份,私自經營地產中介及咖啡室業務,協助詐騙;市政署職員則冒充物業佔有人,詐騙逾百萬元搬遷補償費。

    兩被吿因故昨缺席宣判。案情顯示,涉嫌的地籍局職員未經批准,於二○一五年至二○一九年期間,四十一次擅自使用公務員身份,登入法務局聯網系統,查閱土地及物業登記資料,並以其岳母名義註冊的公司收取七十萬元,作為物業交易介紹費及搬遷協助費用。該職員同時未依法申報財產及利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此外,其亦私自經營地產中介、裝修工程及咖啡室業務。

    另一涉案的市政署職員則冒充某物業的合法佔有人,向收購公司詐騙一百四十萬元搬遷補償費。

    一囚四年一緩刑

    經審理,法官裁定該地籍局職員觸犯三項罪行,包括未經授權查閱法務局物業資料的濫用職權罪、財產及利益申報的資料不正確罪、相當巨額詐騙罪;數罪併罰,合共判處四年監禁。該市政署職員則因冒充物業佔有人,詐騙搬遷補償費,構成相當巨額詐騙罪,判囚三年、緩刑四年。此外,法官宣判時特別指出,案中存在其他犯罪跡象,將另行向檢察院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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