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規劃條件圖草案獲通過
北安工業地擬放高利整合
【本報消息】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五次平常全體會議,會上討論通過十二份私人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包括路環蓮花海濱大馬路工業用地及氹仔北安填海區“P1”地段工業用地兩項規劃。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會議室舉行,由城規會主席、土地工務局長黎永亮主持。當中,位於鄰近路環蓮花海濱大馬路的土地,面積為二萬七千五百一十三平方米,建議用途為工業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
潛在污染須環評
根據規劃要求,申請人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該地段土地潛在污染評估報告,供環境保護局審核。會上,有委員關注現有污染土地的處理方式。環保局代表回應,已制訂相關技術指引,要求發展前必須修復土地,達到標準後,方可開展建設,確保土地安全使用。
另有委員提及,為何未將相鄰的聯生工業村納入整體規劃檢討,以及對產業引導政策的關注。土地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梁耀鴻表示,是次審議土地不屬於聯生工業村範圍,故其規章修訂不在此次討論範疇。在產業政策方面,規劃層面則沒有設限制。
拓發展空間彈性
另外,北安填海區“P1”地段興隆街的混凝土廠,土地面積三千三百○七平方米。當局介紹,地塊明確規劃為工業用地,建議樓宇高度為五十米。工務局代表說明,城市總體規劃規定全澳只有北區-1、北安區和路環區可作工業用地,放高旨在整合本澳分散的工業區域,並提升低效用地的發展效率。五十米的高度建議是基於三方面考量,包括參考周邊已批規劃條件圖、結合地勢條件,以及符合行政法規對工業區的規範。
委員在討論中肯定該地塊重新規劃的意義,但同時關注未來產業發展方向。有委員指出,五十米高的工業大廈可達十餘層,需思考何種工業類型能適應澳門實際需求,建議引進製藥、高新科技、環保產業等,或吸引部分原於大灣區發展的產業回流,避免土地資源閒置。
梁耀鴻指出,規劃層面主要透過放寬高度限制創造發展空間,不過度限制具體產業類型,以保持發展彈性。相信市場會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引入適合的高新科技或環保工業,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