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
李良汪倡優化各區導盲磚設置
【本報消息】今日十二月三日是聯合國所訂立的“國際復康日”,目的為倡議社會對殘疾人士權利的了解,致力倡導殘疾人士融入社會。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立法議員李良汪表示,雖然特區政府過去實行多項改善無障礙環境的措施,但由於相關設施出現碎片化及分散化情況,對殘疾人士出行仍然造成不同程度的阻礙。
李良汪認為,特區政府應藉現時開展下一階段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二○二六至二○三五年)規劃工作的契機,發揮主導作用,着力協調公共部門、企業、社會和公眾等解決現存的阻礙,為無障礙通行和適老化需求提供有效支援,尤其應加快推動落實相關立法工作,切實為殘疾人士構建友善出行和便利生活的環境。
他指出,現行《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雖為各個政府部門在籌劃公共工程及資助工程時提供參照標準,惟僅能約束公共工程,私人工程仍受《建築障礙的消除》法律所規範。由於該法律自一九八四年二月起生效,實施至今已逾四十年,條文內容早已不合時宜,他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啟動修訂相關法律的研究工作,提升本澳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成效。
此外,為進一步協助殘疾人士,尤其有視力障礙的人士能獨立出行,特區政府先後在各區公共道路設置導盲磚,相關設施原意是正確指引視障人士出行方向。然而,有部分行人路的導盲磚鋪設由於欠缺接駁或不連貫,減低實效之餘,更增加視障人士的出行風險。
李良汪指出,市政署正開展《澳門無障礙出行優化規劃研究》,就設置導盲磚進行分析,並會對全澳未具條件設置無障礙設施的行人路作深入分析,以及目前的無障礙步行網絡系統及出行路線的連接等作出研究及規劃。促請當局全面檢視本澳各區導盲磚的實用性和安全性,並立即優化整改。同時,於社區內已具條件但現時仍未鋪設導盲磚的路段,應盡快完成鋪設工作,確保無障礙設施真正符合視障人士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