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查獲兩案拘兩內地漢
不法匯兌不論金額同治罪
【本報消息】司警及治安警前日先後查獲兩宗涉及不法匯兌案件,共拘捕兩名涉案內地男“換錢黨”,同落案控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兩案檢獲疑用作不法匯兌合共四萬七千九百港元籌碼及現金。
被司警拘捕內地男“換錢黨”姓袁,四十歲,報稱無業。案中有一名內地男賭客證人。前日上午,司警針對不法匯兌派員到中區某賭場及周邊巡查,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在賭場內疑似與一名男賭客非法兌換金錢後,後者即到賭場賭博。隨後,司警截查兩人。
經調查,男賭客早前用三百元人民幣向袁某兌換三百港元籌碼用於賭博。行動中,司警在袁某身上檢獲疑用作不法匯兌的兩萬八千五百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證物,男賭客證人兌換所得三百港元籌碼已輸光。
經查問,袁某供稱去年十二月開始來澳從事“換錢黨”,至今已賺取七千港元不法收益。
被治安警拘捕內地男“換錢黨”姓林,約五十歲,報稱無業。案中有一名內地男外僱證人。
前日下午,治安警巡經海港街某賭場外圍時,看見一名男子將六千港元現金交予另一名男子後,有人即準備操作手機疑似轉賬。期間,有人見到警員立即收起手機欲離開現場。警員懷疑不法匯兌,立即上前截查兩人。經查問,男外僱證人聲稱早前欲用六千港元現金與林某兌換五千四百元人民幣用作日常生活,但林某未成功轉賬便離開,即時取回六千港元現金。警員在林某身上檢獲疑用作不法匯兌一萬九千四百港元現金。經查問,林某否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