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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6 2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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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倡男有薪病假換育兒假



修改勞動法第二場公眾諮詢 會昨舉行

    勞動法修訂昨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

    與會者倡男有薪病假換育兒假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正就修改《勞動關係法》的產假及年假日數展開公眾諮詢,第二場公眾諮詢會昨晚舉行,共十四名居民發言,圍繞假期天數調整、優化休假形式、性別平等、企業配套支持等方面建言。當局表示,本次修法核心聚焦產假與年假優化,兼顧僱員權益與企業承受能力,將認真吸納各界意見,推動政策落地。

    諮詢會昨晚七時於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勞工事務局副局長陳俊宇、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法律及研究處長霍倩盈等出席。諮詢文本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三十日可提前享受。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政府向合資格的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補貼。年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多增至十二個工作日,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禁隨意改合約類型

    有與會者擔心年假優化會導致企業將長期合約改為年度合約,當局回應稱法律對定期合約簽訂設有嚴格前提,僅限過渡性、特殊性、臨時性或季節性工作,僱主不得隨意變更合約類型。此外,現行規定年假不得折算為薪酬,以保障僱員休息權,且年假經勞資雙方協議,最多可累積兩年,以緩解企業人手調配壓力。

    對於女性休產假可能面臨的就業歧視風險,當局強調僱主用人更看重員工學歷與能力,並非性別;若僱員遭遇就業歧視,可隨時向當局諮詢或投訴,局方將依法處理。

    針對有企業代表提出的修法實施需過渡期的訴求,當局表示,相關修法將有序推進,會充分考慮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適應節奏,確保政策落地不倉促。並計劃在修法通過後,向社會開展全面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僱主與僱員清晰了解法律規定。

    倡增設家庭照顧假

    此外,有與會者反映現行五日男性侍產假遠無法滿足新生家庭需求,建議修法將其納入考量,或推出彈性機制,允許男性用有薪病假置換育兒照顧假期。另有建議增設三日至五日有薪家庭照顧假,用於照顧患病子女、長者及殘疾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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