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換錢黨斷正法辦
【本報消息】司警前日在路氹及皇朝區的賭場查獲三宗涉及不法匯兌案件,共拘捕四名報稱無業的涉案內地男女“換錢黨”,同落案控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三案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巡賭場截疑人
前日上午,司警針對不法匯兌派員到路氹某賭場巡查。期間發現四十二歲姓張的內地男“換錢黨”,疑與一名內地男子交易,先後截查兩人。經調查,男證人早前以八千八百五十元人民幣,向張某兌換一萬港元籌碼賭博。
經查問,張某自二月開始從事不法匯兌,每次為賭客匯兌一萬港元可獲一百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三萬港元不法收益。司警在張某身上檢獲八萬港元籌碼及兩部手機。男證人透過不法匯兌所得輸剩的二千港元籌碼,亦已扣押。
同日上午,司警針對不法匯兌派員到路氹某賭場巡查,發現卅四歲、姓張的內地男“換錢黨”,疑與一名內地男子交易,先後截查兩人。經調查,男證人早前以八千八百八十元人民幣向張某兌換一萬港元籌碼賭博。經查問,張某自去年一月開始從事不法匯兌,每次為賭客匯兌一萬港元可獲一百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七千港元不法收益。司警在張某身上檢獲二十五萬六千港元籌碼、五千五百元人民幣及兩部手機。男證人透過不法匯兌所得輸剩的一千港元籌碼,亦已扣押。
前日下午,司警根據情報指有人涉及不法匯兌到皇朝區某賭場巡查,發現二十九歲、姓代的內地女“換錢黨”和三十七歲、姓胡的內地男“換錢黨”,疑與一名內地男子交易,先後截查三人。經調查,男證人早前以一萬七千六百元人民幣向兩人兌換兩萬港元籌碼賭博。經查問,代女自二○二四年十月開始從事不法匯兌,每次為賭客匯兌一萬港元可獲五十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得十一萬港元不法收益;胡某自今年五月開始從事不法匯兌,每次為賭客匯兌一萬港元可獲六十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得八千港元不法收益。司警在代女身上檢獲一千五百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在胡某身上檢獲八萬七千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男證人透過不法匯兌所得輸剩的一千港元籌碼,亦已扣押。